中共中央总书记,国家主席,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,并参加分组讨论,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,其中就特别提出了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体、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并总结归为八荣八耻:
以热爱祖国为荣、以危害祖国为耻。 以服务人民为荣,以背离人民为耻。 以崇尚科学为荣、以遇眛无知为耻。 以辛勤劳动为荣、为好逸恶劳为耻。 以团结互助为荣、以损人利己为耻。 以诚实守信为荣、以见利忘义为耻。 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。 以艰苦奋斗为荣、以骄奢淫逸为耻。
在这八荣八耻里囊括了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思想、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、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,是社会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。
荣辱观念,古时亦有,像“宁可毁人、不可毁誉”这类的格言警句充分体现了荣辱观念在教育方中的重要地位、一个没有荣辱观的国家就好似一个躯壳。
前些天在新闻上看到一位刘姓女行人由于乱穿马路而要被罚款、却抗拒以至妨碍交警执法、最终被拘留10天的报道。我们应该以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为耻。其实很多人以为乱穿马路是件很平常的事,何需搞得如此紧张呢?但是往往以小见大,从一件小事就可看出这个国家对荣辱观的认识及其国民素质。许多人往往好高骛远,但是如果连最基本的遵守道德规范都做不到、又怎样谈提高我们的社会风气,社会文明呢?
除了上诉这件事,像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、迷信~~一些现象也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,不仅损害了社会风气,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。更有一些人表面上说一套,背地里说另一套,做起来又却是一套,实则是社会风气的败坏者。
其实,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从自己开始,从小事做起。所谓:“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”。更要言行一致,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,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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